
1. 歐盟3/10發布SMR戰略,目標2030年代初期商轉,以強化能源安全與競爭力。 2. 結合再生能源與核能,預計2050年前投入2,410億歐元支持核能設施建設。 3. 建立工業聯盟與監管沙盒,推動技術標準化與自主鏈,減少外部能源依賴。 戰略目標與能源轉型願景 歐盟委員會3/10正式發布加速發展與部署SMR及AMR的戰略,目標在 2030年代初期讓歐洲首批 SMR 上線運作。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指出,過去減少核能佔比是戰略錯誤,未來應將再生能源與核能結合,作為歐洲電力供應的理想組合。此技術被視為達成氣候中和、能源安全及工業競爭力的關鍵,預計到2050年,歐盟的 SMR 總裝機容量可達 17 GW 至 53 GW。 SMR 技術優勢與多元應用場景 與傳統大型核能機組不同,SMR 體積較小且採模組化設計,組件可在工廠製造後運輸至現場組裝,提升部署效率。除了發電,SMR 還能提供低碳解決方案,應用於區域供暖、工業熱能、化學工業及氫氣生產,並為資料中心等高耗電用戶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。能源執委 Jørgensen 強調,歐洲必須在次世代核能技術保持領先,以確保工業領導地位。 產業協作、監管與標準化措施 為避免市場碎片化,歐盟將透過「SMR 產業聯盟」推動跨國合作與標準化生產,強化歐洲在地供應鏈。戰略措施包括建立「SMR 谷」(SMR Valleys)(類似「氫能谷」(Hydrogen Valleys)模式的一個概念。指在特定的區域內,將 SMR 能源生產與工業應用(如化工廠、鋼鐵廠、遠程供暖或製氫)緊密結合的產業集群。透過建立這些「谷」,讓核能不只是發電,而是直接為周邊的重工業提供脫碳所需的穩定高溫蒸汽或熱能。扮演歐盟加速 SMR 商業化部署的關鍵載體,旨在建立完整的供應鏈並降低基礎設施成本。)以促進商業協作,以及在《淨零產業法》下設立監管沙盒與聯合審查機制。此外,歐盟將建立「SMR 聯盟」協調各成員國的政策與經濟行動,並簡化出口管制及保護歐洲開發的相關智慧財產權。 資金投入與財政支持機制 根據核能指導計畫(PINC)(歐盟根據《核能共同體條約》(Euratom Treaty)第 40 條所發布的「核能指導計畫」報告。歐盟委員會於 2026 年 3 月發布了最新的 PINC 報告(COM(2026) 120)。提供了歐盟對核能投資需求、技術發展趨勢以及能源目標的官方評估。歐盟預計到 2050 年,SMR 的總裝機容量將達到 17 GW 至 53 GW),預計到2050年需投入約 2,410 億歐元 用於延長現有核電廠壽齡及新建核設施。歐盟委員會提出了 2 億歐元的擔保計畫 以帶動民間投資,並放寬國家援助規則以擴大核分裂融資。同時,歐盟計劃在 2028 年後的預算中投入超過 50 億歐元用於核融合研究,確保長期的能源永續發展。 國際合作與比利時的戰略轉向 在對外關係上,歐盟將與夥伴國家開展國際合作,同時保持戰略自主,避免產生新的依賴。比利時政府對此表示強烈支持,首相 Bart De Wever 認為 SMR 是工業轉型的驅動力,並宣布比利時已扭轉廢核決定,將核能視為結構性角色。比利時研究中心 SCK CEN 已與國際夥伴簽署協議,開發鉛冷式小型核能反應器,展現歐洲在創新核能技術上的具體進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