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歐洲委員會對谷歌處以超過10億美元的罰款,因其在數位市場法案中違反競爭規則。
歐洲委員會近日針對谷歌開出超過10億美元的罰單,原因是該公司在搜索引擎及Google Play上的反競爭行為。調查顯示,谷歌偏袒自家產品,並限制應用程式開發者與消費者的直接溝通,阻礙了市場公平競爭。
歐洲委員會副主席特雷莎·裡貝拉表示,最好的產品應當因其優越性而成功,而非因為它們來自運行搜索引擎的公司。 根據新規定,谷歌必須在60天內遵守相關法律,否則將面臨全球收入5%的進一步罰款。
谷歌的總法律顧問肯特·沃克批評這項要求可能損害歐盟使用者的服務質量,稱之為“產品退化”。他強調,監管應改善產品,而不是導致惡化。此外,前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回應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,他曾威脅對不公正對待美國科技公司的國家徵收高額關稅。
值得注意的是,谷歌近年來已多次被歐洲委員會罰款,包括2018年的49億美元和2022年的37.3億美元等。儘管如此,谷歌母公司Alphabet近期報告顯示,其季度利潤達到1121億美元,顯示出強勁的財務表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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