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沃倫致信OCC,質疑自2025年12月以來至少9張加密公司國家受託銀行準照違法越界。
美國參議員伊麗莎白·沃倫(Elizabeth Warren)近日向貨幣監理署(OCC)負責人Jonathan Gould發出嚴厲質詢,指責監管機構自2025年12月起至少批准九張針對加密公司之「國家受託銀行」(national trust bank)準照,擔憂這些受託機構實際上從事超出《國家銀行法》許可範圍的業務,變相成為未受充分監管的加密銀行。
在致函中,沃倫直言:「這些公司實際上是想成為加密銀行,藉由受託銀行的準照規避作為銀行應有的基本保障和義務。」她指出,多數公司提交的營運計畫並未把傳統的受託(fiduciary)業務列為主要業務,而是明示或暗示打算開展非受託的保管(custodial)服務、支付與放貸活動,甚至與吸收存款相近的穩定幣業務。
事實與案例:監管軌跡顯示,OCC去年12月有條件批准五家受託銀行的申請,包含Circle Internet Group擬設的First National Digital Currency Bank與Ripple National Trust Bank;同時批准將數家州受託公司轉為國家受託銀行,包括BitGo Bank & Trust, National Association(BitGo)、Fidelity Digital Assets, National Association及Paxos Trust Company, National Association。之後,Coinbase在今年4月獲得有條件準照,Crypto.com亦在2月獲得其旗下Foris Dax National Trust Bank的有條件批准。沃倫信中提及的「至少九張」指的是自2025年12月以來的累積案例。
背景說明:國家受託銀行與傳統商業銀行在法律定位與可從事業務上存在差異;受託銀行的設立原本旨在提供受託管理、遺產與信託相關服務,法律對其可從事的活動有較窄的規範。沃倫的批評核心在於,若受託銀行準照被用來支援類似存款、放貸或穩定幣發行等行為,將可能繞過《國家銀行法》、FDIC存款保險、資本與流動性要求及更嚴格的銀行監管框架,產生監管套利與金融穩定風險。
支持者論點與反駁:支援給予加密公司受託準照的觀點認為,將業者納入聯邦層級的準照體系,反而能帶來更統一的監管標準與透明度,促進消費者保護和行業成熟化。對此,沃倫及其支持者反駁說,名義上的「聯邦監管」若未明確限定業務範圍並補強對存款型業務的監管與保險要求,仍難避免風險外溢;簡言之,受託準照若允許持續從事近似存款或支付的業務,監管邏輯與實際效果恐與傳統銀行差距甚大。
深入分析:此爭議觸及兩大層面——法律適配性與監管效率。法律層面,國會對於《國家銀行法》與受託銀行職能的界定未必能涵蓋新興加密業務模式,導致監管機構在解釋與適用上出現分歧。效率層面,監管者面臨兩難:一方面若嚴格拒絕準照,可能使業務被推向監管盲點;另一方面放寬準照條件,則可能創造系統性風險或削弱消費者保障。沃倫的信件要求OCC公開說明其核准理由與法律依據,並要求說明如何防範準照被用作規避銀行監管的工具。
未來走向與行動呼籲:沃倫已表明將透過監督與立法途徑追問OCC的決策符合性;未來國會可能要求OCC提供更清晰的指引或推動修法,明確界定受託銀行可從事的加密相關活動及其監管邊界。監管協調方面,亦有可能出現要求OCC、聯邦存款保險公司(FDIC)與聯準會共同制定跨機構規範的呼聲。對消費者與投資人而言,短期內應提高警覺,關注哪些加密業者以受託名義展開接近存款或放貸的業務,並留意監管回應與市場流動性影響。
總結:沃倫的公開質疑將OCC批准多張加密業者國家受託銀行準照的問題推上政治與監管議程,逼迫監管機構釐清其法理依據與風險控管措施。未來數月內,OCC的回應、國會可能的聽證或立法動作,將成為衡量加密金融如何與美國傳統銀行監管框架整合的關鍵指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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