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,於 2019 年 7 月 11 日成立為開曼群島豁免公司,成立目的是與一個或多個業務進行合併、股份交換、資產收購、股份購買、重組或類似業務合併(“業務組合”)。迄今為止,我們既沒有從事任何業務,也沒有產生任何收入。根據我們的業務活動,我們是 1934 年《交易法》(“交易法”)定義的“空殼公司”,因為我們沒有業務,名義資產幾乎完全由現金組成。 2019 年 8 月 12 日,我們的保薦人以 25,000 美元或每股約 0.001 美元的總購買價格購買了總計 20,000,000 股 F 類普通股(“創始人股份”)。